农村自建人防工程合同

甲方:(农村地方**或农民合作组织名称)
地址:(甲方地址)
乙方:(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名称)
地址:(乙方地址)
在平等、自愿的基础上,甲、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、互利共赢的原则,就农村自建人防工程的建设事宜达成以下合同:
第一条 项目描述
1.1 项目名称:农村自建人防工程(以下简称“项目”)
1.2 项目地点:(具体工程地址)
1.3 项目规模:(工程规模)
第二条 工程价格及支付方式
2.1 工程价格:本项目总造价为(具体金额)人民币。
2.2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:根据工程进度和竣工验收情况,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相关支付申请后(具体时间)内支付相应款项。
第三条 工程进度及竣工验收
3.1 工程进度安排:乙方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各项任务。
3.2 竣工验收:乙方完成工程后,甲方组织验收,验收合格后付款。
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
4.1 工程质量标准:乙方应按照相关**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工程建设,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。
4.2 保修责任:乙方对工程质量负有一定的保修责任期限,具体责任期限为(具体保修期限)。
第五条 违约责任
5.1 甲、乙双方均应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,如任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5.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,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第六条 争议解决
6.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,如发生争议,甲、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
6.2 若协商解决不成功,双方应提交争议到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。
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效力
7.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。
7.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(签字)
乙方:(签字)
日期:(签署日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