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招商证券经纪合同范本》

甲方:(以下简称“客户”)
证券账户名称:
证券账户号码:
乙方: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招商证券”)
鉴于:
1. 客户具备独立作为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能力和资金实力;
2. 客户同意将自己的证券交易委托给招商证券进行经纪服务;
3. 招商证券作为一家合法经营证券业务的公司,具备为客户提供证券经纪服务的资质和能力。
双方经友好协商,达成以下合同:
第一条 服务内容
招商证券将根据客户的委托,提供以下证券经纪服务:
1. 为客户开设证券账户,并办理相应的账户管理手续;
2. 代理客户进行买卖证券的交易,并按照客户的指令进行操作;
3. 提供证券市场信息和投资咨询服务;
4. 其他与证券经纪服务相关的服务和业务。
第二条 交易委托与指令
1. 客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招商证券提交交易委托。
2. 客户的交易委托应包括有效的买入或卖出指令、证券名称、证券代码、交易数量、委托价格和有效期等相关信息。
3. 客户对于通过交易委托所产生的交易后果负责。
4. 招商证券有权自行判断是否接受客户的交易委托,若判断为不适当或不合法的委托,招商证券有权拒绝接受该委托。
第三条 佣金和费用
1. 客户委托招商证券进行证券交易,应按照招商证券的佣金和费用规定支付相关费用。
2. 客户同意招商证券有权自行或通过代理机构向客户收取佣金、交易费、股市交易征费等费用。
3. 佣金和费用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以招商证券的规定为准。
第四条 风险警示
1. 客户在进行证券交易时,存在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,客户应该充分了解和接受这些风险。
2. 招商证券无法承诺客户在证券交易中一定能够获利,客户应该自行承担投资风险。
第五条 保密条款
1.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会获得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,双方应保密并严格限制对外披露。
2. 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,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。
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
1. 本合同的解释、效力和执行均适用中**律。
2.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根据中**律选择适用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。
第七条 其他约定
1.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____年。
2. 合同有效期届满前,双方如有需要,可续签新的合同。
3. 本合同一式两份,客户和招商证券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客户): 乙方(招商证券):
签字: _________________ 签字: __________________
日期: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: ________________